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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推树“三带三创”工作先进典型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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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7-25 16:40    作者:5909.com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转发《关于推树“三带三创”

工作先进典型的通知》的通知

 

吉忽伦图苏木党委、政府,五当召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区委各部门,各机关、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驻区各单位:

    现将《关于推树“三带三创”工作先进典型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要求,及时上报。   

 

 

                                石拐区委宣传部

                                         2016年7月26

 

中共包头市委宣传部

关于推树“三带三创”工作先进典型的通知

 

各旗县区委宣传部、稀土高新区党工委党群部,市直属机关工委、市国资委、市工商联,中央、自治区驻包单位及各高校党委宣传部: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推荐“三带三创”先进典型的通知》,进一步推动我市“三带三创”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现就推树我市“三带三创”工作先进典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理论学习中心组典型

(一)推选范围:全市各地区、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二)推选标准:

1.中心组学习要与党的重大理论创新同步、与中央和自治区的工作要求同步、与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同步,做到重大决策前必学习、解决突出问题时必学习、谋划长远发展时必学习。深入学习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中心组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天,邀请专家辅导不少于4次;中心组成员到基层调研每年不少于60天,保证每年撰写 1 篇以上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到基层至少做1次专题学习辅导报告。

3.中心组学习制度健全,学习方式有创新,学习中注重联系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学习成效显著。

(三)推选名额: 各旗县区委宣传部负责推荐1-2个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典型,市直属机关工委宣传部负责推荐2-3个委办局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典型,市国资委宣传政工部门负责推荐1-2个企业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典型,中央、自治区驻包单位及各高校党委宣传部负责推荐1个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典型。

二、学习型党组织示范单位(基地)

(一)推选范围:全市各级机关、企业、学校、部队、街道社区、农村牧区等党组织,被自治区作为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典型宣传报道的党组织优先。

(二)推选标准:

1.有健全的学习型党组织机构,有“三带三创”活动实施方案或年度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具体计划安排。

2.有健全的学习制度和学习考核机制,有完备的学习档案,定期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的学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3.在学习内容、形式和方法手段上有创新,善于运用“包头微学习”等新媒体开展学习,注重总结新经验、探索新模式,在各级各类媒体上有宣传报道。

(三)推选名额:各旗县区委宣传部、市直属机关工委宣传部、市国资委和市工商联宣传政工部门负责推荐1-2个学习型党组织示范单位(基地),中央自治区驻包单位及各高校党委宣传部负责推荐1个学习型党组织示范单位(基地)。

    三、基层大讲堂建设典型

    (一)示范讲堂

1. 推选范围:全市各级各类基层大讲堂。

2. 推选标准:

1)讲堂达到“九有”(即有稳定场所、有规范名称、有组织机构、有宣讲队伍、有管理制度、有工作计划、有经常性活动、有档案记载、有考核总结)的规范标准。特色讲堂(含新媒体讲堂)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2)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等中央和自治区重大理论政策能进行及时、准确宣讲,每月集中宣讲不少于3场,宣讲效果明显。

3)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展讲堂建设工作,注重内容和手段创新,在各级各类媒体上有宣传报道。

3. 推选名额:各旗县区委宣传部,市直属机关工委宣传部,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宣传政工部门,中央、自治区驻包单位及各高校党委宣传部负责推荐1-3个示范讲堂。

(二)基层宣讲工作组织奖

1. 推选范围:各旗县区委宣传部(讲师团)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苏木、乡镇、街道、社区、嘎查、村等基层党组织和单位。

2. 推选标准:

1)制定出台讲堂建设工作制度,形成指导和推动基层大讲堂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

2)注重阵地建设和宣讲员队伍建设,讲堂数量、专兼职宣讲员数量在同级单位居前列。

3)结合实际编写宣讲材料,创新方式方法,积极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宣讲效果得到干部群众认可。

3. 推选名额:各旗县区委宣传部、市直属机关工委宣传部、市国资委和市工商联宣传政工部门负责推荐1-2个基层宣讲工作组织奖,中央自治区驻包单位及各高校党委宣传部负责推荐1个基层宣讲工作组织奖。

(三)优秀宣讲员

1. 推选范围:各级讲师团系统在编人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学校、部队、农村、牧区、社区等专兼职宣讲员。

2. 推选标准:

1)热爱党的理论宣讲事业,积极宣讲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月均宣讲不少于2次。

2)宣讲内容体现“三贴近”,宣讲形式灵活多样、生动活泼,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3)积极配合中央和自治区重大理论政策宣讲,事迹真实可靠,有一定社会反响。

3. 推选名额:各旗县区委宣传部、市直属机关工委宣传部、市国资委和市工商联宣传政工部门负责推荐2-5名优秀宣讲员,中央、自治区驻包单位及各高校党委宣传部负责推荐1-3名优秀宣讲员。

(四)优秀宣讲稿

1. 推选范围:基层大讲堂专兼职宣讲员的宣讲稿。

2. 推选标准:

1)讲稿主题突出、导向鲜明、观点正确,能够紧密结合基层实际和宣讲对象实际,深入宣讲党的创新理论和政策。

2)讲稿逻辑严谨、层次分明、分析透彻,具有较强说服力。

3)语言清新简练、通俗易懂、文风朴实,引用资料准确翔实,表述生动、感染力强。

3. 推选名额:各旗县区委宣传部,市直属机关工委宣传部,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宣传政工部门,中央、自治区驻包单位及各高校党委宣传部负责推荐1-3篇优秀宣讲稿。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推选。“三带三创”工作典型是今年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考核评分的重要依据,将列入各地区、部门单位思想政治建设考核内容。各地区、部门单位要按照标准,实事求是、公正客观,逐级搞好推选工作,确保推荐上报的材料真实准确、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和说服力。已受过自治区表彰的各类典型不再参与推荐评选。

(二)明确责任,确保推选工作顺利推进。各旗县区委宣传部负责推荐报送本地区各类典型材料、市直属机关工委负责推荐报送市直各部门委办局各类典型材料、市国资委负责推荐报送直属企业各类典型材料、市工商联负责推荐报送非公企业各类典型材料、中央、自治区驻包单位及各高校党委宣传部负责报送本单位各类典型材料

(三)对照要求,做好材料整理上报工作。推荐上报先进典型要附材料说明,上报材料要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字数控制在4000字以内(可附电子版照片等图像资料),其中优秀宣讲稿材料控制在10000字以内。请将各类典型事迹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媒体宣传报道材料、相关活动图片等)务必于829日前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到市委宣传部理论处(市党政大楼B935室),同时上传报送材料电子版。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限要求报送材料,要标明联系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要制作目录并按照目录逐一排序。

联 系 人:杨泽田

联系电话:5619361

    箱:xcbllc5129521@163.com

 

 

                        中共包头市委宣传部

                          2016年7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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